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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17 14:56 来源:汤旺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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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根据《黑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结合各单位性质、规模、火灾危险性和管理情况等因素,现将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县消防救援大队纳入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35家(其中新增单位12家,下调0家),县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要求,保障本单位消防工作经费,抓好消防档案修订、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整改火灾隐患,按照《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2019)标准要求,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等工作。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人员和器材装备,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和培训,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2024年汤旺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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