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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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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汤旺县兼职责任督学劳务补助和考核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汤旺县兼职责任督学劳务补助和考核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1 08:55来源:汤旺县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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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汤旺县兼职责任督学劳务补助和考核管理办法》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2012年8月,国务院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领导担任主任,教育部部长和国务院协助分管教育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教育督导层级大幅提升。随后省政府、市政府相继成立督导委员会,新时代督导体制基本建立。2012年10月1日,《教育督导条例》正式施行,20202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督导范围扩大到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内容覆盖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方方面面,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在法治化轨道上迈出了重要步伐。

二、《汤旺县兼职责任督学劳务补助和考核管理办法》出台依据有哪些?

汤旺县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依据《教育督导条例》、《黑龙江督学管理办法》(黑政教督[2022]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汤旺县兼职责任督学劳务补助和考核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为加强我县责任督学队伍管理,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汤旺县高度重视解决督导条件保障不足的问题。主要提出了3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讯、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二是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该《方案》对应的上级政策文件是什么?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质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1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的通知》(黑教联[2021]76号)《伊春市教育局 伊春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的通知》(伊教联[2022]39号)


原文链接:/zfxxgk/zc/szf/2023/02/33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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