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汤旺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汤旺河镇、乌伊岭镇: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汤旺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汤旺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2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2.3 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
2.4 成员单位职责
3 监测预警
3.l 监测预报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准备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应急响应分级
4.3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4.4 四级响应
4.5 三级响应
4.6 二级响应
4.7 一级响应
4.8 现场处置
4.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 信息公布
4.11 应急终止或解除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定计划
5.2 调查评估
5.3 征用补偿
6 应急保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
7.3 预案生效时间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处置冰雪灾害工作机制,保证冰雪灾害应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冰雪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迅速消除因冻雨导致地面严重结冰对道路交通和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全力做到保供暖、保供水、保供电、保道路畅通、保物资供应、保通讯、保安全、保稳定、保民生、保无人员伤亡,防控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伊春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伊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伊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伊春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伊春市防范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坚持生命至上、注重预防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气象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资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
冰雪灾害应对工作。
1.3.3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3.4坚持信息支撑、高效应对的原则。运用“互联网+、数字化+”等手段,依托应急指挥平台、气象监测预警平台等载体,健全调度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做到及时监测、预警、响应和处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冰雪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县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由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筹指挥。各成员单位参照县级健全相应的本级指挥体系。
2.2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冰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响应救援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指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分管文广旅工作),副县长(分管交通工作),副县长(分管住建工作),副县长(分管公安工作),副县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乌伊岭林业局公司副总经理,汤旺河林业局公司副总经理,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网信办、乌伊岭镇、汤旺河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乌伊岭林业局公司、汤旺河林业局公司、县气象局、汤旺县供电公司、乌伊岭供电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县森林消防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乌伊岭火车站、汤旺河火车站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传达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冰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冰雪灾害防御预案;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基本指挥场所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依托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指挥全县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工作;发生冰雪灾害或预计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时,由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照响应层次,分别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决定启动本预案。
2.3 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县级启动防范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后,各成员单位要视灾情启动相同或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统筹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冰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积极组织社区(村屯)、林场分公司、事业单位全力清雪除冰;组织好附近村屯及志愿者为被困车辆人员送热水、食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密切关注冰雪灾害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
2.4 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按照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及时准确报道全县冰雪灾害抢险救灾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县直机关工委:结合清冰雪工作实际,统筹组织县级各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落实清冰雪包保责任。
县委网信办:负责协调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汤旺河镇、乌伊岭镇: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零散户、外来人员“一对一”逐户对接、逐人落实安全避险转移措施,要明确地址和包保人员、包保单位,要做到有人看护,一旦发生险情要认真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
县发改局:在冰雪灾害发生时,负责指导、协调、保障粮食供应和物价平稳,督促电力、石油、粮库等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财政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负责县级承担的冰雪灾害抢险救援等所需的资金保障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县内有关工业企业进行药品、食品及抢险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并及时供应。
县民政局:负责灾害期间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做好灾害时期物资储备和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落实防范灾害事故措施。
县文广旅局:负责及时向旅行社、景区发布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督促其做好灾害防御工作;灾情严重时,督促关闭旅游景区,做好游客的转移安置工作;督促景区等直管领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做好灾害现场救护、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工作,督促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幼儿园、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灾情严重时,采取停课措施,督促指导各校做好危险地域在校师生的隐患排查、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督导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城市道路、供水、供热、管道燃气等冰雪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动员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危旧房屋内的人员,督导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防范措施或停止施工;督导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供水、供热、管道燃气等冰雪灾害防御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组建抢修队伍,储备机械设备和清雪除冰防滑物资,快速清理城市路面、居民小区的冰冻、积雪,以及楼房、厂棚、高层建筑等屋顶冰冻、积雪,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县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人员、机械采取措施做好干线公路防滑工作;指导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调整运输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抢运救灾物资;做好公路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提供交通系统冰雪灾害损失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农作物(棚室栽培)、畜牧业采取必要的防寒除冰、除雪措施。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受冰雪影响区域及灾区救灾秩序、做好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冰雪灾害受困区域群众转移;负责发布道路交通情况,视情况对局部地区实行交通管制,建立交通绿色通道,保证抢险救灾和生活必需品运输队伍、车辆优先通行;加强道路交通实时监控,及时发布交通指引信息,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积雪结冰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严防各级公路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县应急管理局:承办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防范冰雪灾害的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范冰雪灾害工作。督查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加强危化、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灾情严重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发生灾害事故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和因灾遇险群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冰雪灾害天气下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维护商品市场稳定。
县商务局:负责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供求信息,必要时动用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或紧急调运商品调剂余缺,保障市场供应。
乌伊岭林业局公司、汤旺河林业局公司:负责各林场分公司防范冰雪灾害的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林场分公司防范冰雪灾害工作,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密观测,滚动发布预报,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汤旺县供电公司、乌伊岭供电所:负责加强电力设备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危险、排查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维护,确保冰雪灾害期间抢险救灾的正常供电,及时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线路,防止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事故发生。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做好通信线路除冰维护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保证冰雪灾害期间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网络畅通。
县森林消防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随时接受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人武部:按照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请求,参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队、民兵支援地方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抢险救灾措施等工作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向市军分区请求协调部队增援受灾地区。
乌伊岭火车站、汤旺河火车站:负责加强铁路沿线的巡视,组织铁路沿线清雪除冰,保障铁路运营;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及运营信息,必要时铁路停运,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3 监测预警
3.l 监测预报
3.1.1气象部门会同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建设,提高对道路结冰、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冰雪等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按照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启动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冰雪灾害时,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依据各部门、各单位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新闻媒体要按要求随时播报冰雪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3.2 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
3.2.2发布级别。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级别分为三级,由强到弱分别用红、橙、黄3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暴雪预警信号分为四级,由强到弱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III级/较重):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Ⅱ级/严重):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I级/特别严重):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暴雪蓝色预警信号(Ⅳ级/一般):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暴雪黄色预警信号(III级/较重):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暴雪橙色预警信号(Ⅱ级/严重):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暴雪红色预警信号(I级/严重):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3.2.3发布途径。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道路结冰及暴雪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要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3.3 预警准备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结冰及暴雪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冰雪灾害发展趋势,完善各自应急预案,有关责任人员、应急队伍要及时上岗到位,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消冰除雪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道路结冰及暴雪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要加强清雪除冰应急队伍建设,做好清雪除冰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各自防范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在各自预案中应明确每一级别应急响应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头,组织好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当冰雪灾害未达到启动本预案条件或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时,各成员单位按照《汤旺县防范冰雪灾害工作方案》开展相应冰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由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挥调度。当冰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将启动预案情况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
4.1 信息报告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职责收集和提供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灾害信息,并及时向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即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4.2 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由低至高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大)、二级(严重)、一级(特别严重)四个等级,可逐级或越级启动应急响应。
4.3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当冰雪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四级、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二级、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
4.4 四级响应
4.4.1 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会商研判,可能造成冰雪灾害时,启动四级响应:
(1)72小时以内累计降水量已经达到或将达到20毫米以上;
(2)已经或将出现最低气温北部地区低于-36℃、南部地区低于-32℃,并持续3天;
(3)因冰雪灾害造成电网减供负荷40兆瓦以上;
(4)因冰雪灾害造成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
(5)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情况。
4.4.2 响应行动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情况。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将情况报告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视情在12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视情参加地方组织的会商会议。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至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抢险救灾物资调拨、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行业专业队伍做好随时参加抢险救援准备。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安排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每日将抢险救援情况报至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重大突发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5 三级响应
4.5.1 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会商研判,可能造成冰雪灾害时,启动三级响应:
(1)72小时以内累计降水量已经达到或将达到30毫米;
(2)已经或将出现最低气温北部地区低于-38℃、南部地区低于-34℃,并持续3天;
(3)受冰雪天气影响,汤旺县供电公司、乌伊岭供电所电网减供负荷比例或者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超过重大电网事故数值60%以上的。
(4)因冰雪灾害造成电网减供负荷100兆瓦以上的。
(5)因冰雪灾害造成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6)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况。
4.5.2 响应行动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作出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情况报告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抽调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加强工作力量,成立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信息宣传组、物资保障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联络,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批示、部署命令,起草下达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文件,召集会议,收集、整理、交换信息报告情况,统计核查灾情。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技术支持组:负责全县冰雪清理的指挥调度、气象分析预报、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及指导。
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有关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调拨抢险救灾物资、采购应急物资等工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冰雪形势变化,做好天气形势预测预报工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在8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视情参加地方组织的会商会议。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将相关情况报至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行业专业队伍根据需要和指令靠前部署。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安排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每日将抢险救援情况报至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重大突发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6 二级响应
4.6.1 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会商研判,可能造成冰雪灾害时,启动二级响应:
(1)72小时以内累计降水量已经达到或将达到40毫米;
(2)已经或将出现最低气温北部地区低于-40℃、南部地区低于-36℃,并持续3天;
(3)受冰雪天气影响,汤旺县供电公司、乌伊岭供电所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的。
(4)受冰雪天气影响,汤旺县供电公司、乌伊岭供电所(负荷150兆瓦以下)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的。
(5)因冰雪灾害造成供热故障波及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下,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24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6)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况。
4.6.2 响应行动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召开会议,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全面部署安排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每日组织会商,研判部署全县冰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联席值班室,相关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24小时驻守,负责本部门及领导部署工作的协调联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军地联合参谋部、物资后勤保障部、现场抢险救援部,各部分别设工作组。
军地联合参谋部:负责为总指挥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并做好贯彻落实,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和宣传组。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命令、起草下达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召集会议、信息收集整理、情况报告、灾害统计、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联络、组织协调有关队伍参加抢险救援、保障指挥平台和通讯畅通。技术支持组负责气象信息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研究应急抢险的技术方案及对抢险进行技术指导。宣传组负责组织做好应急抢险有关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等工作。
物资后勤保障部:负责为应急抢险调拨物资、应急物资采购及后勤服务,下设物资调拨组、应急物资采购组、后勤服务组。物资调拨组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调拨及运输工作。应急物资采购组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应急采购工作。后勤服务组负责在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现场抢险救援部:根据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设置,指导、协调、帮助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行动。下设应急抢险队伍组、前线技术专家组、治安通信电力保障组、医疗卫生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应急抢险队伍组负责协助处置急难险重的应急抢险工作。前线技术专家组负责为一线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治安通信电力保障组负责协助维持社会治安秩序、抢险通信保障和抢险电力供应保障。医疗卫生组负责协助做好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医疗卫生等工作。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协调受灾地区和抢险救灾需要的铁路、公路等交通管制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冰雪形势变化,做好天气形势预测预报工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在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安排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每日将抢险救援情况报至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重大突发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7 一级响应
4.7.1 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会商研判,可能造成冰雪灾害时,启动一级响应:
(1)72小时以内累计降水量已经达到或将达到50毫米;
(2)已经或将出现最低气温北部地区低于-42℃、南部地区低于-38℃,并持续3天;
(3)受冰雪天气影响,汤旺县供电公司、乌伊岭供电所(负荷600兆瓦以下)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的。
(4)因冰雪灾害造成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5)因冰雪灾害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县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
4.7.2 响应行动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组织召开会议,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全面部署安排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委、县政府视冰雪灾害发展适时召开全县防范冰雪灾害抢险救灾紧急会议,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每日组织会商,研判部署全县冰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联席值班室,相关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24小时驻守,负责本部门及领导部署工作的协调联络。
视冰雪灾害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县委、县政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求支援。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军地联合参谋部、物资后勤保障部、现场抢险救援部,各部分别设工作组。
军地联合参谋部:负责为总指挥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并做好贯彻落实,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和宣传组。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命令、起草下达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召集会议、信息收集整理、情况报告、灾害统计、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联络、组织协调有关队伍参加抢险救援、保障指挥平台和通讯畅通。技术支持组负责气象信息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研究应急抢险的技术方案及对抢险进行技术指导。宣传组负责组织做好应急抢险有关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等工作。
物资后勤保障部:负责为应急抢险调拨物资、应急物资采购及后勤服务,下设物资调拨组、应急物资采购组、后勤服务组。物资调拨组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调拨及运输工作。应急物资采购组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应急采购工作。后勤服务组负责在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现场抢险救援部:根据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设置,指导、协调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行动。下设应急抢险队伍组、前线技术专家组、治安通信电力保障组、医疗卫生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应急抢险队伍组负责协助当地处置急难险重的应急抢险工作。前线技术专家组负责为一线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治安通信电力保障组负责协助维持社会治安秩序、抢险通信保障和抢险电力供应保障。医疗卫生组负责协助做好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医疗卫生等工作。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协调受灾地区和抢险救灾需要的铁路、公路等交通管制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冰雪形势变化,做好天气形势预测预报工作。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在2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安排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每日将抢险救援情况报至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重大突发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8 现场处置
冰雪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县政府负责,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人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等。
4.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处置,在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冰雪灾害发生后,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服从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10 信息公布
冰雪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冰雪灾害的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冰雪灾害的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11 应急终止或解除
当冰雪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四级、三级应急响应的结束由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二级、一级应急响应的结束由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以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损毁设施,尽可能减少冰雪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定计划
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因冰雪灾害破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排水、供热、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2 调查评估
由县减灾委办公室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有关灾情直报系统和规定程序上报。灾害结束后,根据灾害程度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统一组织灾害调查评估,并将灾害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重大、特别重大灾害调查评估情况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5.3 征用补偿
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大型机械、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 应急保障
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应急指挥系统进行实时指挥和调度,必要时可设置抢险现场视频、语音传输设备,配合指挥。
通信运营部门要采取措施,恢复灾区遭破坏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要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与县防范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妥善安置和救助受灾人员。
公安、交警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1.1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7.1.2冰冻。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7.2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