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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2项

发布日期:2022-11-08 14:16 来源:汤旺县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汤旺县农业农村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食用菌产业是伊春市经济转型、职工就业致富的主要产业,食用菌袋年产达3亿袋左右,数量庞大,但废弃食用菌包长年未得到妥善处理,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压力。

二、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加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废弃食用菌包回收处理。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把废弃食用菌包治理责任落实到位,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2、压实责任。落实食用菌生产者废弃菌包回收处理主体责任,建立食用菌生产报备制度和管理台账,实施废弃食用菌包回收保证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

3、建立了“废弃食用菌袋回收体系”,全面推进废弃食用菌袋的有效治理,建设废弃菌袋回收贮存点,对脱袋处理企业实施奖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随意堆放、掩埋、焚烧、丢弃废弃菌包等行为,加强食用菌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管理。

5、强化条例贯彻执行。认真贯彻《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强食用菌生产和废弃食用菌包处置跟踪管理,有效整治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问题。

   6、深入调查失职失责问题,厘清责任,依据有关党纪、政务责任追究规定,严肃、精准、有效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废弃食用菌包处置行为,我县成立了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领导小组,及时指导各林业局公司、镇废弃木耳菌包收集处置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年初我县召开了专题会议布置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工作,制定下发了汤农发[2021]41号《汤旺县废弃食用菌包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废弃食用菌包回收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废弃食用菌袋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废弃食用菌袋综合利用率, 2021年全县废弃食用菌包全部回收利用,无废弃菌包乱堆放、随意丢弃、焚烧等现象发生,全面达到整改目标。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3日  

六、受理部门:汤旺县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8-3532882

八、受理地址:汤旺县沿河路新政府大楼2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汤旺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汤旺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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