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服部分办理不动产登记补缴土地出让金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1 15:31
来源: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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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服部分办理不动产登记
补缴土地出让金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拍卖、转让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商服类房产转移登记需经过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该评估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资产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时限预估为一个月,如有产权用途为商服办理不动产登记或过户的居民,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现场照片、地图位置等相关材料提前到我局登记办理评估。
联系人:杨军贤
联系电话:0458-3532450
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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