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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禁牧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0 14:51 来源:汤旺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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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草原禁牧公告

为切实保护我县草原生态,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禁牧计划》规定,现将草原禁牧告如下:

一、2024年草原禁牧范围及时间

禁牧范围:全县草原禁止畜禽放牧。

禁牧时间:自然保护地实行全年禁牧保护地外实行季节性禁牧,禁牧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二、草原禁牧期内禁止牛、羊,马驴、骡、鹅等草食性动物进入草原放牧广大养畜户要自觉遵守禁牧制度,积极储备饲草饲料。

三、对违反禁牧规定在草原放牧、擅自移动破坏草原围栏设施和禁牧标识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两镇、林业局公司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加强监管,派专人进行巡护。如发现有不听劝告,擅自进入禁牧区域放牧的,将依法给予处理。

特此公告

汤旺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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