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关于撤销汤旺河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汇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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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关于撤销汤旺河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汇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解决水质超标及供水不足问题。经汤旺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销汤旺河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汇报》,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地址:汤旺县新政府大楼四楼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8-3536004
关于撤销汤旺河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撤销汤旺河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撤销水源地保护区基本情况
我县拟撤销水源地保护区为汤旺河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汤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石林水库)位于汤旺河西南部7公里处。石林水库始建于2000年5月,2003年10月完工。主要截取西汤旺河水,拦河坝以上控制流域面积521平方公里。石林水库属于小型水库,总库容为620万立方米。
2010年11月8日,黑政函〔2010〕109号文件批复了汤旺河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范围。
二、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基本情况
我县新建水源地保护区为汤旺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汤旺县饮用水水源地为承压水型水源,共4眼取水井,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供水服务对象为汤旺县汤旺河镇城区居民。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取水井为中心,30米为半径所围成的4个圆形的区域,单井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826平方米,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1304平方米。
2024年1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撤销新建哈尔滨等市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黑政函〔2024〕3号文件批复了汤旺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
三、撤销原因简述
(一)供水不足
石林水库水源地建设年限较早,渗水井、管线等基础设施老化,供水能力不足,不能满足居民供水需求。
(二)水质超标
石林水库水源地为湖库型水源地,长期受本底环境影响,导致铁、锰、色度超标。
为了居民饮水安全,我县决定撤销汤旺河去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汤旺县饮用水水源地,解决水质超标及供水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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