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9 10:58
来源: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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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2025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3536004
通讯地址: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汤旺县汤旺河(二十九大桥至汤嘉公路段)治理工程项目 |
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汤旺河(二十九大桥至汤嘉公路段) |
汤旺县农业农村局 |
本工程包括回水堤防、护岸工程,设计回水堤线全长1.123km,护岸长 8.23km,共计4段。 |
项目主要的环保投资为废水治理措施、废气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措施以及固废收集存放设施,本项目总投资1250.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86万,占总投资的6.15%。 临时工程占地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前恢复至原来样貌;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表土场临时占用土地类型为耕地,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场的表土用于场地恢复,平整土地时应遵循“大弯就势、小弯裁直”的原则,田块内部小冲沟予以充填平整,确保恢复复垦耕地地貌,临时占地恢复到原有生态类型,项目施工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基本得到缓解。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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