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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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2025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3536004
通讯地址: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黑龙江省汤旺县自来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汤旺县兴安社区规划路 7 号 |
汤旺县供水服务中心 |
本项目在原有8450m2用地基础上,新增3609.78m2用地,扩建1套处理规模为5000m3/d的净水处理系统,新增建筑面积1363.2m2。本改扩建项目建成后,老厂区作为应急备用。 |
废水回收池排泥废水进入排泥池,再进入污泥浓缩池,浓缩池浓缩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于生产,浓缩池底泥经脱水机出水进入废水回收池继续处理;反冲洗水作为原水回用于生产。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脱水后送城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化验室废液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对项目区外 环境基本无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原料仓库、 化验室,液态物料污染相对较大,设为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他生产区污染相对较小,且易于控制,设为一般防渗区 。对原料仓库、危废库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 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解决,存放区域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 应急资源要重点做好堵漏工具、泄漏物料处理工具、火灾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维 保,个人应急防护及应急通信设备的维护;原料仓库和危废暂存间设置集液池 和导流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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