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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6 14:00 来源: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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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一些部门和部分县区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有差距。

二、整改目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美丽伊春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整改措施1.强化理论武装。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落细落到位。

2.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整改合力。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统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

3.抓好督察整改。把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检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标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每项整改任务都要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分解整改措施,逐项把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具体到人头,强化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情况反馈、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上来,把政治责任体现到狠抓落实上,把担当精神体现到实际工作中。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每季度均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委常委会研究环保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把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检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标尺,已围绕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级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建立清单台账、定期调度,定期报告,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五、公示时间:202556日至2025512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8-3536004

八、受理地址:汤旺县新政府大楼四楼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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