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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6 14:08 来源: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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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伊春市依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污水处理厂等2家污水处理厂危废储存管理存在环境风险。友好区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分析试剂过期未及时更换,伊春龙发箐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管理不规范。伊春市依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验室废液台账记录无填表人,在线监测废液台账不规范。嘉荫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量程设置不准确。汤旺河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量程设置不准确。新青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维公司管理不规范,进水COD、总氮数据异常,在线设备出水氨氮、总氮、COD数据与日常监测数据出入较大。伊春市南岔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标签不规范,无标定人。红星污水处理厂进水总磷、总氮仪器故障,进水COD、氨氮数据异常。铁力市双丰工业园区污水直排问题始终未解决。

二、整改目标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保障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规范运行,危废储存间建设及使用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危险废物得到规范贮存处置。

三、整改措施监督汤旺县汤旺河污水处理厂对量程设置进行调整和校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监测运维监管力度,保障在线监测数据准确上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汤旺河污水处理厂已对量程设置进行调整和校准;持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保障在线监测数据准确上传。

五、公示时间:202556日至2025512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8-3536004

八、受理地址:汤旺县新政府大楼四楼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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