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6 14:53
来源: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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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工作落实浮于表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的督导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每月或每季度报送工作总结,但大多未按要求执行。
二、整改目标:开展自查自纠,梳理相关工作要求,倡导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确保工作形成闭环。
三、整改措施:梳理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工作闭环管理,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与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工作,及时反馈问题、获取指导。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部门领导已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部门报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报送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明确报送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报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五、公示时间:200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8-3536638
八、受理地址:汤旺县东风大街102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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