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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6 14:54 来源: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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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协同配合不够、职责未厘清,个别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要求落实不力,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作为配合单位对于承担工作任务不明确,参与联合专项行动主观能动性不足。伊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烟花爆竹、冥纸冥币污染问题管理较为懈怠,不作为、慢作为,存在不想管、不愿管思想。

二、整改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烟花爆竹、冥纸冥币源头管控、污染防治,倡导文明祭祀,营造文明、整洁、安全的城市环境。

三、整改措施通过集中摆放祭祀鼎的方式,划定焚烧区域,全面禁止随意焚烧冥纸冥币,及时清理焚烧残余灰迹。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定时定点值守,及时劝阻随意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引导市民采用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完成祭祀鼎的集中摆放和焚烧区域的划定,执法人员排班工作已落实,在焚烧区域内的祭祀行为也得到规范,焚烧残余灰迹清理及时。尤其在重要节日,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无违规焚烧现象,同时,积极向市民宣传环保祭祀理念,增强市民文明祭祀意识。

五、公示时间:200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汤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8-3536638

八、受理地址:汤旺县东风大街102号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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