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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1 10:33 来源:汤旺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关联稿件

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决定》的通知

县各有关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814日印发,根据《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日期前(即913日前)完成收回行政权力交接工作。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收回行政处罚权利目录》与县委编办印发的两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比对,此次收回行政处罚工作如下:

住建部门收回《乌伊岭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内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中序号38的权力事项,即“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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