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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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2025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3536004
通讯地址: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汤旺县乌伊岭松江源湿地至茅兰沟景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富强屯—乌伊岭段)临时占用林地取料场 |
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建新林场722、723 林班 |
汤旺县交通运输局 |
本项目位于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建新林场722、723林班,总占地面积2308m2,设置2处相邻的采区,生产规模为采砂5万m3/年,取砂种类为风化砂,开采年限为1年。 |
边开采边进行生态恢复,按照植被恢复方案要求恢复生态环境。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合理布局,车辆限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配备洒水车等进行洒水降尘、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行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定期委托第三方公司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环境监测。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全部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林地面积2308m2,植被恢复率应为100%。建成投运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申报排污许可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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