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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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汤旺县峻岭采石场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超采面积约1000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对违法开采行为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追责到位,构成犯罪的按照工作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加大矿山巡查力度,强化对矿山开采行业监管。
三、整改措施:对峻岭采石场生产过程中疑似界桩偏移及涉嫌越界开采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核查。按照审批界址点重新埋设界桩,责令企业退回开采区域,对越界开采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聘请黑龙江环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界桩重新埋设工作,纠正界桩偏移问题;组织聘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对汤旺河区峻岭采石场涉嫌的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现地核实,并形成了《汤旺河区峻岭采石场越界开采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越界破坏区域为边坡作业道路和上部破碎层自然掉落,该矿山不存在越界开采情况,并且企业已履行修复义务。已整改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电话:0458-3532450
八、受理地址:汤旺县东风大街102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汤旺县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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