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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2 14:31 来源: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关联稿件

关于征求《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19号)要求,按照“原则上行政规范性文件满五年需废止,标注暂行的文件满两年需废止,如不废止需进行延期或重新制发程序”需重新发布《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

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邮箱。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122日至2026221日。

征求部门: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昊

电话:0458-3536004

邮箱:2080891623@qq.com

地址:汤旺县东风大街104号新政府大楼5楼

邮编:153037

附件1: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意见稿

相关文件:

审核:高辉

编辑:王昊

监审: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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