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3 11:41 来源:汤旺县住建局

关联稿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

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针对伊春市部分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偏高、居民节水意识不强、节约用水管理不到位、水资源浪费等问题,强化城镇节约用水宣传,规范用水统计,降低人均生活用水量,切实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整改目标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营造起爱水、惜水、节水的浓厚氛围;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升级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水资源浪费现象,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全市各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节水效果显著提高。

三、整改措施持续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营造起爱水、惜水、节水的浓厚氛围,重点加强旅游景点、饭店、酒店等经营场所宣传引导,增强游客和居民节水意识;开展用水管理自查,摸清用水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制定年度供水设施漏损治理改造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加强供水管网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降低管网漏损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有效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营造出爱水、惜水、节水的浓厚氛围;科学制定年度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计划,稳步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从源头有效遏制水资源浪费。经过系统整治,水资源实现合理高效利用,全人均生活用水量已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汤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8-3536638

八、受理地址:汤旺县东风大街102号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汤旺县人民政府

2026213

相关文件:

审核:王日东

编辑:王昊

监审:刁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