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监督电话和邮箱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3 16:03
来源:汤旺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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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单位:汤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鑫宇
职务:县政府、副县长
职责:汤旺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汤旺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胡志罡
职务: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汤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各林场所、村屯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单位为各林场所、村屯,责任人为林场所、村屯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做好水源查巡,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监督电话和邮箱
监督电话:0458-3530246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监督邮箱:ycswylnw@163.com
审核:王博
编辑:于群
监审:刘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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