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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破坏黑土耕地问题线索监督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4 15:33 来源: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关联稿件

关于公布破坏黑土耕地问题线索监督

信访举报方式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黑土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黑土耕地保护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欢迎广大群众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反映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规处置。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其中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受理范围及重点

一是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

二是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或进行其他破坏种植条件的活动。

三是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大棚房”、违建别墅、私建厂房、商业开发等“非农化”行为。

四是在耕地上倾倒、堆放、排放固体废弃物,污染或破坏耕地种植条件。

五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未开展表土剥离、存储管理不规范(如未覆盖遮挡网、未设立围挡、排水沟或长期堆放未见人管理)、非法出售买卖剥离存储黑土等。

三、受理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

(一)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举报电话:0458-3906269

电子邮箱:ycgtzfj@163.com

来信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四号市自然资源局303)。

(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举报电话:0458-3532450

电子邮箱:twhgtj@163.com

来信地址:汤旺县新政府五楼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公室。

四、不予受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投诉请求不明确,无法核实具体情况的;

(二)投诉内容不属于黑土耕地保护数量监管领域职能范围的;

(三)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或者仲裁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

(四)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五、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所提供线索和证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尽可能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举报人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反馈核查及处理结果。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2026323

相关文件:

审核:彭新建

编辑:杨福佳

监审: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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