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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汤旺县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17 15:55 来源:汤旺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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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6年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6〕2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6年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推动大豆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2026年,汤旺县大豆种植计划任务8万亩,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面积0.67万亩,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区域为乌伊岭镇永青村、宏伟村。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暂定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每亩补贴不高于6元,一是菌剂购置补贴,每亩不高于5元,用于采购符合标准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任务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政府采购结果合理确定;二是拌种服务费,每亩不高于1元,用于支付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相关作业服务费用。最终补助标准以国家实际下达项目资金额度及省政府批复为准。

三、技术要求

(一)大豆根瘤菌菌剂选择。根据大豆品种、土壤类型、栽培方式、施肥习惯等情况,科学筛选适配性强、应用效果好的根瘤菌菌剂产品。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应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要求。

(二)大豆根瘤菌接种。大豆根瘤菌接种方式主要有拌种、喷施、种子包衣等,可根据实际种植规模、生产条件、农机装备水平,灵活选择适宜的接种方式。接种作业可直接使用大豆种子,也可使用已完成种衣剂包衣的大豆种子。

(三)大豆根瘤菌菌剂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结合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在总结2025年田间试验成效的基础上,深化开展不同产品类型、接种方式、减肥配比等田间试验,摸清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参数,系统积累本地化的科学数据,明确本区域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参数。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技术应用主体

1.项目实施区域。根据省厅下达的任务,结合大豆种植计划、耕地分布等情况,分解任务下达到村屯,组织镇,落实任务到村、到地块、到技术应用主体,确定实施区域。

2.技术应用主体。技术应用主体是县域内耕地上种植的大豆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种植主体,大豆实际种植者(生产经营主体),积极配合工作,规范使用大豆根瘤菌菌剂。技术应用主体无偿享受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服务,及时进行播种,主动配合开展田间试验、效果监测等工作。

(二)确定实施方式、主体和采购方式

1.全程社会化服务方式。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通过规范的采购程序,择优确定具备承担项目任务条件和能力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监管,做好社会化服务主体与技术应用主体的任务对接、技术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确保服务质量。社会化服务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规范采购大豆根瘤菌菌剂,提供专业的接种服务,协助监督种子播种到田,确保接种技术落实到位。

2.菌剂购置、接种服务分包方式。通过咨询、了解服务主体服务价格及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大豆根瘤菌菌剂;根据下达任务面积,分解任务面积和地块分布,有序组织菌剂发放工作,统筹协调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技术应用主体提供统一的接种服务,加强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菌剂接种技术规范应用到田。对技术应用主体全部要求自行接种的,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镇政府、村委会,开展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行为,保障接种效果。

大豆根瘤菌菌剂供货方为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一级代理企业,参与项目的供货方,须提交正式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明确承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生产经营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在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被通报为不合格产品,接受各级部门监管。

(三)组织核查验收

采用逐级核查的方式,对项目落实地块面积、菌剂应用(发放)数量、接种方式、接种数量、接种根瘤菌菌剂的大豆播种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村、屯核查社会化服务主体、技术应用主体,镇核查村、屯,县农业农村部门核查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抓紧调度实施主体承担任务的意愿,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区域、实施方式、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统筹推进任务落实、集中采购、技术指导、核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规范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当地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政府采购。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科学选择采购方式,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确保菌剂及时到位、接种按时开展,不耽误农时。严格把控采购质量,坚决防止低质低价恶性竞争,确保采购的菌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

(三)加强菌剂质量监管。组织对采购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有效活菌数、杂菌率和pH值。严格查验中标企业资质,仔细核对产品登记证信息、质量检测报告等关键材料。同时,按照《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中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数量,对采购的菌剂进行抽样,将包装完好、未开封的抽样菌剂产品。

(四)开展技术指导宣传服务。要参照《技术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技术方案,明确不同场景下的接种技术要点和操作注意事项,集成配套管理技术,提升菌剂应用综合效果。在播种前关键窗口期,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技术挂图、操作手册等资料,重点解决菌剂储存、拌种操作、机械播种、苗期管理等环节的实际操作难题,确保技术要领到人、技术措施到田。

(五)严格项目追溯管理。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指导镇承担全程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分别建立大豆根瘤菌使用台账,详实记录技术应用主体姓名(法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所在地、联系方式、落实面积、菌剂使用数量、接种方式等信息,同步收集整理工作影像、图片资料,实现项目全过程规范管理和可追溯。要主动公开项目核查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做好预算执行、项目实施、信息录入、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要压实项目资金全链条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七)做好公开公示和工作总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公开本地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核查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和试验示范技术报告。

附:2026年汤旺县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分解表

汤旺县农业农村局汤旺县财政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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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博

编辑:王刚

监审:刘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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