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7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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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2026年9月7日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3536004
通讯地址: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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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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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黑龙江省汤旺县城镇燃气项目 |
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乌伊岭镇环城路西侧60m |
汤旺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
新建LNG地上气化站一座,设置22个175L钢瓶,LNG储存规模为3.85m3,气化能力为500m3/h。中压管线3.3公里,庭院管13.2公里,入户装置3000套(含燃气表、阀门及入户管等)。 |
废滤芯、废胶垫、废阀门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对LNG储瓶区进行重点防渗;对办公区等其他区域地面进行简单防渗。做好消防水池的防渗处理,通过各项防治措施确保事故性排放情况下事故废水的安全有效处置,同时做好厂区、库房的防火防爆措施,配备齐全的消防应急物资。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环保设施的投入;在强化安全、环保教育,提高安全、环保意识的同时,企业保证预警、监控设施到位。配备救护设备危险作业增设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通信、救援等设备;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
审核:高辉
编辑:程茂和
监审: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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