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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023

发布日期:2026-10-22 16:55 来源: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关联稿件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02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汤旺河镇沿河路50号汤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

联系方式: 0458-3538723 。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夏庆华

不动产证书

汤旺县E家山水三期1号楼2单元3层正厅

黑(2026)汤旺县不动产权第0001147号

付金花(继承50%)

夏吉强(继承50%)

登记机构:(印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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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彭新建

编辑:张文凯

监审:姚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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