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024

发布日期:2026-10-29 11:02 来源: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关联稿件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02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伊春市汤旺县乌伊岭镇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14号窗口 。

联系方式: 0458-3538723 。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孙旺财

房屋所有权

汤旺县乌伊岭镇文明小区9号楼1单元201室(东厅)

黑(2026)汤旺县不动产权第0000151号

孙孝文

登记机构:(印 章)

2026年10月29日span style="font-size:12.0pt;">日

相关文件:

审核:彭新建

编辑:张文凯

监审:杨逍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