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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3-09-04 08:49 来源:汤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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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荣主持召开汤旺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喜韬、张振江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杜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保忠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经委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法制委关于全县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谢萌、白鸽、李玲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张胜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拟任职干部向大会作了供职发言。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委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讨论情况的汇报、《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讨论情况的汇报、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汤旺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委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县人大法制委关于《县公安局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议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选举,宣布了谢萌、白鸽等同志的任职决定,并颁发了任命证书。

新任职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会前,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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