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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旺县2025年第一期就业技能培训(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补贴资金、学员发放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7 17:00 来源:汤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联稿件

根据《黑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黑人社发[2022]5号)、《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伊春市补贴性技能培训评分实施细则(试行)》(伊人社函〔2024〕172号)汤旺县就业服务中心委托伊春技师学院为我县城镇失业人员开展一期就业技能培训(养老护理员),通过金保系统录入参培人员信息并提交开班申请,汤旺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开展就业技能(养老护理员)培训班

现根据黑龙江广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报告(黑广专审字〔2025〕第3079号),评估测算分值为70分、合格16人、补贴12208元、确定此次补贴金额,拟将培训补贴资金共计:12208元拨付给伊春市技师学院。

学员生活交通补贴费的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每8小时算一天),符合发放生活费(含交通费)学员的补贴人数为15人共计:2652元。

现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生活费补贴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补贴资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汤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汤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汤旺县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458-3532396

地址:汤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153037

汤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7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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