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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政发〔202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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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旺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旺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汤政发〔2024〕3 号

发布时间:2024-03-15 15:02来源:汤旺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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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汤旺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属相关部门、汤旺河林业局公司、乌伊岭林业局公司

现将《《汤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汤旺县人民政府

                     2024315

汤旺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排查整治

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更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压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到位,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坚决在政治站位上扛起责任,坚决在整改措施上标本兼治,坚决在质量成效上普惠民生,全力解决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体检督察整改成效,以高标准整改为美丽汤旺建设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组织县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汤旺河林业局公司、乌伊岭林业局公司,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开展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紧盯影响和制约我县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通过开展百日大会战,实现督察反馈问题起底率、环境问题排查率、环境问题整治率达到三个百分之百。

三、时间安排

2024310日至620日。

四、工作内容

(一)抓好督察反馈问题大起底,零死角打好任务梳理歼灭战310日至320日)

全面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做到全部任务有账可查。

1.梳理整改任务。根据全县历次督察整改方案,各整改责任单位组织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逐一进行梳理,核实任务完成情况。

2.梳理转办信访案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各信访案件办理主体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16年、2018年、2021年进驻期间,转办我县的全部信访案件进行梳理统计,核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二)组织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零盲区打好突出问题追击战321日至420日)

全面排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效果,做到突出环境问题疏而不漏。

3.排查已完成整改任务成效。严格落实省督察办十查十看十到位工作机制,重点排查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目标是否达到、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考核评估是否健全等。

4.排查正在推进任务进展。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重点排查整改措施是否达到序时进度,组织体系是否科学建设,过程管控是否规范闭合,政策资金是否保障有力,整改任务是否能按期完成等。

5.排查已办结信访案件质量。对全部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复核,重点排查整改措施与信访反映问题是否匹配,整改进展是否能够佐证办结情况,信访反映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已全部解决等。

6.排查第二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黑龙江省及其他省份典型案例同类问题。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黑龙江省6个典型案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河南、福建等5个省的25个典型案例,在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建筑垃圾污染、自然资源保护不力、地下水超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违法违规开采矿山等方面深入查找一批本地区、本领域存在的同类问题。

(三)进行突出环境问题大整治,零疏漏打好整改整治持久战421日至620日)

全面整治排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做到生态环境保护长效长治。

7.整治反弹反复问题。对梳理排查出的反弹反复问题,认真研究出现反弹反复原因,对客观原因造成的,科学谋划和制定整改对策,有序组织继续整改整治;对主观原因造成的,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移送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开展反弹问题整治。

8.整治信访案件处理不到位问题。坚持群众路线,树牢宗旨意识,对信访案件处理不到位或出现反弹回潮的,坚决予以重新整改,尤其是针对群众不满意的信访案件,积极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合法依规办理。

9.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对根据曝光典型案例梳理排查出的其他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制定标准,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以严的标准和严的要求持续推进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建立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县政府副县长郭庆为指挥长,生态环境局局长高辉为副指挥长,成员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组成。集中精干力量,全力推进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负责行动期间具体工作的组织和落实,通过定期调度、通报、现场督导等方式推进专项行动。各部门应当统筹组织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督察整改工作制度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全面压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明确工作方式,确保排查效果

排查整治工作可分为对照排查和实地排查两种方式开展。对照排查应对照历次环保督察方案,排查整改成效保持情况,对标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聚焦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目标是否实现、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考核评估是否健全等方面开展排查。实地排查要紧盯突出问题,尤其对2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毁林毁湿毁草、垃圾渗滤液风险隐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区监管、存量垃圾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和整治。

(三)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两账一单内容

请各整改责任单位和各县直牵头督导部门根据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三个阶段工作情况,及时填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台账》《第二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黑龙江及其他省份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整改情况台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清单》两本台账和一个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

(四)严明纪律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按照许勤书记关于落实部门和地方责任批示要求,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整改责任单位在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同时,经手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在《整改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凡之后省级检查和中央环保督察再发现问题,特别是之前自查未发现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肃政治任务属性,坚持真抓真改、实抓实改,对专项攻坚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挖根源、主动揭盖子生态环境局将汇总各单位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及《汤旺县整改情况确认表》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严格督导检查,同向发力抓好专项攻坚行动

1.各县直牵头督导部门应在大排查”“大整治阶段加强督促指导,视情对各整改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导建议,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

2.各整改责任单位在完成整改任务大排查后,应形成书面梳理情况报告,并填写两本台账和一个清单;各县直牵头督导部门应形成书面梳理情况报告,并填写两本台账,于420日前报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汇总后报送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整改责任单位、县直牵头督导部门分别形成工作总结,于620日前报生态环境局,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县直牵头督导部门主要领导需要在本单位工作总结上签字确认。

4.请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林业局公司(汤旺河林业局公司、乌伊岭林业局公司)于318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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