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汤旺县落实伊春市森林生态
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部门、单位,两镇,汤旺河林业局、乌伊岭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伊春市森林生态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根据《伊春市森林生态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结合汤旺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请各乡(镇)政府,县各有关单位对照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督办和成效评估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汤旺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
汤旺县落实伊春市森林生态气象服务
高质量发展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试点重点
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伊春市森林生态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汤旺县生态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负氧离子监测信息化平台
(一)由县政府投资,建设新一代负氧离子监测站1个,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负氧离子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二、打造特色农品及康养气象服务体验基地
(二)配合上级部门推进白桦树汁气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气象服务。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文广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伊春森工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7年12月31日)
(三)由县政府投资,推进大型室外温度计建设,直观展现汤旺“22℃清凉氧吧”的气候特色。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完成时限:2027年12月31日)
(四)配合上级部门完善“九珍十八品”及“天然氧吧好产品”展示平台建设,宣传推介汤旺系列化产业产品。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伊春森工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7年12月31日)
三、构建智慧生态全域监测体系
(五)配合上级部门在气象相关设施建设和数据应用上建立健全共谋、共享、共建、共用的合作机制。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伊春森工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四、建设完善气象监测系统
(六)由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投资,建设优化站网工程、雷达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8年12月31日)
(七)由中国气象局和省气象局投资,在汤旺县新建S波段雷达1部。县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包括选址、征地、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协调增加地方人员编制等。推进我县气象融入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28年12月31日)
(八)配合上级部门聚焦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主要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新建气象观测站和实景智能化灾害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伊春森工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8年12月31日)
(九)由中国气象局投资,开展乌伊岭国家基准气候站业务平面及业务运行环境建设。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五、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生态效益
(十)依托省气象局超长期人影国债项目支持,升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指挥能力,健全市县协同指挥机制,建设市(县)一体化指挥平台1个,建设弹药临时存储库房1处、流动作业站点2个、固定作业站点1个,新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火箭发射架1部、作业车辆1辆。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27年12月31日)
(十一)由县政府负责,将人影作业火箭弹购置专项费用、车辆维修维护、作业人员专业培训及安全保险购置、作业人员补助等固定支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常态化保障落实。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创新气象灾害防御新方式
(十二)建立跨部门气象灾害联防联控机制,实现防灾减灾融合,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伊春森工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6年5月30日)
七、强化人才保障与地方气象机构管理
(十三)坚持“为我所用”的原则,针对汤旺县S波段雷达业务需求,参照铁力、嘉荫地方气象人员管理模式,依托地方机构,成立汤旺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中心,配备与业务量相匹配的相应数量工作人员。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政策解读:https://www.yctwx.gov.cn/twxrmzf/c101256/202604/4253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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