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汤旺县消防救援大队于海龙等5人记
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县属各相关部门、单位,汤旺河镇、乌伊岭镇:
年初以来,汤旺大队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始终冲锋在前,以无畏的勇气、专业的素养和无私的奉献,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筑起了坚固防线。在春节、元宵、两会安保任务的关键时期,汤旺大队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展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与使命感,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秉持“一盘棋”思想,面对安保任务的复杂与艰巨,以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和日夜坚守的实际行动,圆满完成了消防安全保障任务,确保辖区实现“绝对安全、万无一失”,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赞誉。为表彰先进,树立模范,鼓舞斗志,县政府决定,给予汤旺县消防救援大队于海龙、李朝阳、刘宇轩、刘坤、季文哲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汤旺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救援人员,再接再厉、赓续前行,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奋力开创消防救援事业新局面。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推动汤旺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汤旺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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