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旺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参照《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伊春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市监局起草了《汤旺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汤旺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审议稿)》,经县政府二届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县政府办规字文件发文实施。
二、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三、主要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以及《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伊春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预案。
四、内容介绍
《汤旺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共分为7部分。
(一)总则
主要阐明《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共5个部分)。按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响应)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对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由卫健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原则。
(二)指挥体系
主要包括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并明确了主要职责;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县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并明确了主要职责;县指挥部由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工信局)、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共同组成,各成员单位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可视情增加成员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检测评估组、新闻宣传组、治安维护组、专家咨询组7个组,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时,各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全县医疗、疾控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三)监测与预警
明确了县卫健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四)应急处置
首先是信息报告与通报中对事故信息来源、信息报告责任单位、报告与通报时限进行明确,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事件、地点、可能涉及范围、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其次,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及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第三,应急响应,根据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食品安全事件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4个等级。
第四,应急处置措施。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县市场监管局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响应,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组按响应措施开展工作。
第五,检测信息评估。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及时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及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第六,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后,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提出调整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信息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由县指挥部或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五)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方面,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交通运输工具补偿;总结时,要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在奖惩方面要对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六)应急保障
《预案》对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资与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和宣传教育6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七)附则
对《预案》中的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等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明确了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演练要求,明确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yctwx.gov.cn/twxrmzf/c101259/202312/3374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