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部署,确保我县2025年相关考核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全面掌握生态环境状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效使用,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与分工
组织领导与协调: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数据收集与审核:
县发改局:提供生态建设项目清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规划文件。
县财政局:负责生态保护财政支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核算与证明。
县自然资源局:提供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数据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料。
县住建局:报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数据及治理成效证明。
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村环境整治情况。
县林草局:负责林地、草地及自然保护地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核实。
县统计局:提供经济社会与碳排放强度等指标数据。
监测与评估:由县生态环境局统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三、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专项保障监测、评估及办公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机制保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质量管控:严格数据审核,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支撑科学决策。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需高度重视,强化协同,按时高质量完成资料报送与自查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yctwx.gov.cn/twxrmzf/c101257/202507/405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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