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汤旺县专职网格员薪酬绩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部门、单位,汤旺河镇、乌伊岭镇:
为推动我县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稳妥有序实施,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的管理与保障,充分调动和激发专职网格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促进专职网格员队伍的稳定,现依据《全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整改提升方案》(伊党建办发〔2023〕1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统一公开招聘产生的全日制专职网格员。由在社区工作的镇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社区工作者兼任的专职网格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不列入本方案范围内。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奖金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全县专职网格员绩效薪酬制度。采用“督、查、考、评、访”的方式,按月度、季度、年度对专职网格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专职网格员按照2:3:5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次的人数(年内至少有3个季度评为优秀的专职网格员方可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与专职网格员的绩效工资相挂钩。
三、薪酬构成
专职网格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3个部分组成,发放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发放标准
专职网格员基本工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450元/月)。
(二)工龄工资发放标准
专职网格员执行工龄工资制度。工龄按10元/年计入月工资(在原社区工作时间纳入工龄计算范围)。
(三)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专职网格员绩效工资(按照年基本工资额的20%确定绩效工资总额,例如:年绩效工资总额为人均1450*12*20%=3480元)由“基础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奖金”两个子项目构成。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3(人均2320元/年),考核后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占绩效工资总额的1/3(人均1160元/年),考核后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1.基础绩效工资:专职网格员基础绩效工资全额标准为193元人/月(1450*20%*2/3),按照上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等次)全额发放本月基础绩效工资。
2.年度绩效奖金:专职网格员年度绩效奖金额度与专职网格员全年综合评价考核等次相挂钩。全年综合评价考核以季度综合评价成绩为基础,计算平均得分,确定年度综合评价等次。按照年度绩效总额测算,确定专职网格员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发放2000元/年;评为“良好”等次的发放1400元/年;评为“合格”等次的专职网格发放680元/年。
其中,在聘用期间离职(辞职或辞退)的专职网格员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附件:《专职网格员薪酬绩效标准表》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