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汤旺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
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部门、单位,汤旺河镇、乌伊岭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县区域内实现零火点,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阻击战,现将《汤旺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汤旺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将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纳入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汤旺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重大事项决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镇及相关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推进建立全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长效机制。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汤旺生态环境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伊春森工集团汤旺林业局公司、伊春森工集团乌伊岭林业局公司组成。汤旺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名单附后)。
汤旺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汤旺生态环境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情况综合反馈,定期向市联席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汤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职责
汤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协调和落实日常巡查执法,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发改局:负责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秸秆露天焚烧危害等内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劝阻、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依法查处。承担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奖励资金发放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镇、林场界线调查数据。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做好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和巡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助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导工作。承担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
县林业和林草局:承担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林地防火工作,在森林高火险期严密监控,坚决制止点烧,避免产生火点。并负责向汤旺生态环境局报送森防隔离带点烧计划。
县气象局:负责雾、霾等天气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伊春森工集团汤旺林业局公司、乌伊岭林业局公司:负责管理所属区域内的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或邀请其他部门参会,重大事项需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涉及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将工作情况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附件:汤旺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汤旺县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郭 庆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高 辉 汤旺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孙宝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炳启 县发改局局长
王 莹 县教育局局长
宋 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士双 县财政局局长
林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逍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积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海泉 县林业和林草局局长
佟天博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付大勇 县气象局局长
何书沛 汤旺河镇副镇长
王 博 乌伊岭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刘德贵 汤旺林业局公司森林农业部部长
谭家新 乌伊岭林业局公司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汤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秸秆禁烧信息接收、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