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汤旺县2024年“无废城市细胞”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单位、部门: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聚焦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组成单元,多领域、全方位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和收集利用处置,着力提升各类单元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广泛传播“无废理念”、共同营造“无废氛围”。为深入推进全县“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我县将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计划创建“无废城市细胞”5个。分别由各个“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牵头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负责创建工作(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按照《黑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创建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伊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开展无废社区、乡镇、企业、机关(公共机构)、医院等多种类型“无废城市细胞”的创建工作,通过小细胞改变大环境,逐步推动“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走向“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无废办”)及各“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牵头单位结合本地区或本领域实际情况,协同组织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并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包含有效宣传推广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学校、企业、干部等相关教育或培训体系,在创建计划基础上可根据情况组织有意愿参加“无废城市细胞”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申报。
(二)组织开展建设。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填写《“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申请表》(见附件2)向县无废办提出创建申请,经审定后确定为创建单位。无废办登记形成“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清单和档案,将清单报送市无废办进行申报备案。县无废办在指导各创建单位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向引领作用,逐步深化创建成果。“无废城市细胞”县无废办开展,终评由各“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牵头单位负责。创建单位要于每年10月中旬前将“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与《“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申请表》一同上报县无废办。“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将被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之中,市无废办将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进展缓慢和存在问题的牵头单位进行通报。
(三)强化过程管理。各类创建单位按照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创新示范、宣传引领的思路有序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及评定工作。县无废办要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类创建单位主体责任,对“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每季度对本地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整理本季度各创建单位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轨道。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无废办要高度重视,根据“无废城市细胞”创建需要,建立工作领导专班,形成合力,借鉴全国优秀创建成效和经验,在各领域形成创建典型。县无废办要将“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共推进。
(二)加大技术指导。县无废办要实时跟进各创建单位进度,强化督导检查,根据创建实际情况开展技术指导帮扶,确保“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县无废办要积极开展“无废城市细胞”的宣传,发挥创建工作的带领和引领作用,让人民群众了解“无废文化”的概念、做法,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
附件:1“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分工表
2“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申报表
3“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指南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印发
附件1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分工表
序号 |
无废城市细胞 |
牵头单位 |
1 |
无废社区 |
县无废办 汤旺河镇政府 |
2 |
无废企业 |
县无废办 县工信局 |
3 |
无废医院 |
县无废办 县卫健委 |
4 |
无废机关 |
县无废办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5 |
无废乡镇 |
县无废办 汤旺河镇政府 |
附件2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申报表(模板)
申报主体名称 |
(盖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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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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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类型 |
□乡镇 □企业 □学校 □机关 □社区 □商场 □医院 □景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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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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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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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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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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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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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细胞” 创建主要内容 |
主要成果、具体做法以及先进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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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无废办评估情况 |
公章 |
注:单位申报请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正反页打印)
附件3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评估的适用范围、相关依据、术语定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科普宣传和评估指标等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社区、乡镇、学校、企业、机关(公共机构)、商场、医院和景区等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评估,基于全生命周期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的固体废物管理,包括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 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三、术语定义
(一)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二)主要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四)无废城市细胞
无废城市细胞是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个组成单元,是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体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
四、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守法律法规,聚焦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组成单元,着力提升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充分运用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等措施,全领域、全方位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传播“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营造共建共享“无废社会”良好氛围。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园区、企业集团、工厂等单位应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产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开展清洁生产,采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生产工艺,从源头节约原辅材料。
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应与生产相适应。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建立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地。小微源危险废物纳入收运体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应用,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实时查询追溯。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构建回收利用体系,规划布局关联产业项目,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闭合式循环发展模式。制定明确到岗位职责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电子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安全处置,落实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监管。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产生、收集和暂存,运输到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采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全程加强人员、设施和制度建设,推动可回收物纳入回收管理体系。
(二)生活垃圾
学校、家庭等应推广“光盘行动”,推行绿色餐桌,引导合理消费,从源头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饭店、景区等应开展禁塑限塑行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采购和使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使用。机关等应推行绿色办公,倡导电子化、无纸化办公。工厂、快递驿站等应杜绝过度包装、减少二次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材料。社区(村)、街道(乡镇)等应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回收和处理全覆盖。
(三)建筑垃圾
工地、建筑物等在建设或改造过程中应尽量采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新建或改建应对标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分类、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与危险废物,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和设备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与推广。
(四)农业固体废物
乡镇、村等应推行“肥药两制”,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施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推广可降解农膜生产和使用,鼓励使用天然纤维制品替代塑料农膜。优化覆膜技术,推广侧膜栽培技术、降低连续覆盖年限,减少废旧一次性农膜产生量。集成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构建农作物秸秆多元化、产业化利用体系,推动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建立和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物定点回收和处理体系,根据相关标准将无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等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强化农牧对接循环机制建设,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运行管理方式,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
(五)其他环境污染防治
环境卫生:场所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公共区域无垃圾堆积,厕所干净无异味。
禁塑限塑:推进塑料生产、流通、消费、处置、利用全链条污染治理,饭店、快递驿站等应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应用,加强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码头等应加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结合江河湖塑料垃圾清漂行动,解决塑料垃圾污染问题。
六、管理制度
(一)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组织专人负责“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和评估工作,并与细胞单位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较大细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固体废物产生从源头到末端的有效检查制度。设置社会公众环境问题交流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并持续改进。
(二)数字化建设要求
推进“无废城市细胞”数字化监管服务,推广固体废物信息化应用。应依托相关监管系统,建立健全特征固体废物产生、贮存、收运、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七、科普宣传
(一)科普活动
面向细胞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评估相关教育培训。工厂、学校等细胞定期组织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等宣传活动。鼓励成立环保社团或兴趣小组,开展相关研习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向员工和周边地区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知识,以点带面培育“无废”氛围。大型细胞单位应开展与“无废”相关公益活动,并有记录。
(二)宣传内容
细胞场所应设置“无废城市细胞”宣传区,定期更新“无废”宣传内容,微信公众号推送“无废城市细胞”创建信息。定期对员工进行“无废”相关教育培训。餐厅、客房、大堂等显著区域利用显示屏播放宣传图文、宣传片等,张贴“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标语、海报等。对于纳入“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市,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八、评估指标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采取评估机制百分制,主要从组织管理、固体废物管理、宣传教育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分数分别为30分、50分、20分。为体现地方特色,鼓励创新,设置特色加分项,评估分数为5分。为规范创建,打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设置否决项,直接评估为0分。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评估分数原则上达到85分及其以上分数,即可评估创建“达标”,否则评估创建“不达标”。特色加分纳入总体评估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