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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政办发〔2025〕9号
发布日期: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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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相关二级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相关二级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汤政办发〔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07-14 14:34来源:汤旺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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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相关二级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部门、单位,两镇,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2025年第8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相关二级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梁  巍  县委书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县审计局。

谷  鹏  副县长 协助梁巍书记、县长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综合经济、安全生产、外事、商务、科技和林区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综合服务站、县外事办公室、县接待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数据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民主党派、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改革办、县档案馆、县关工委、县老促会、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科协、县人武部、县税务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大队、雷达站、通讯站、汤旺河林业局公司、乌伊岭林业局公司。

刘  强  副县长  负责营商环境、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营商环境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县文联、两镇、广电网络分公司、新华书店。

苏  野  副县长 负责公共安全、司法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联系森林公安分局、县法学会。

谢  萌  副县长 负责民生保障、交通运输、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乌伊岭环卫服务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站。

联系邮政公司、铁路车站、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白  鸽  副县长 负责教育、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刁  鹏  副县长 负责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矿务、国土开发保护、供热、供水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办)、县供热服务中心、县供水服务中心、乌伊岭供热服务站、乌伊岭供水服务站。

联系各供电公司、各变电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刘鑫宇  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医疗保障、林业和草原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北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红十字会、各医疗机构。

联系县气象局、县计划生育协会、烟草公司。

二、县二级调研员

陈文田 协助白鸽副县长工作。负责抓好教育工作。

分管县政府资料组。

 

 

县政府班子及县相关二级调研员工作

(互为AB角)补位对子安排

 

 

谷 鹏 副县长              刘  强 副县长

苏 野 副县长(公安局长)  刘鑫宇 副县长

谢 萌 副县长              刁  鹏 副县长

白 鸽 副县长              陈文田 县二级调研员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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