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政办规〔2022〕3号
关于印发《汤旺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部门、单位,汤旺河镇、乌伊岭镇:
现将《汤旺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汤旺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汤旺县是生态县、重点国有林区、重点森林火险区,也是重点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结合汤旺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是汤旺县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和纲领,是对处置森林火灾可用资源的调查和动员,是应对和处置森林火灾思想、人员和物资的准备。
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汤旺县实行森林防灭火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协调配合,整合资源
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即汤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汤旺河林业局公司、乌伊岭林业局公司,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和个人,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森林防灭火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伊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4、森林防火期
3月15日至6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遇有特殊的天气条件,适时确定提前或延迟森林防火期。遇有干旱年份的夏季,适时进入夏季森林防火期。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汤旺县行政区以及汤旺河林业局公司、乌伊岭林业局公司森林防灭火责任区发生的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6、高危火险区
汤旺河公司:克林林场分公司、高峰林场分公司、团结林场分公司为农林交错区域,石林林场分公司、二青河林场分公司、守虎山林场分公司、泉石林场分公司是森防工作的重点火险区。
乌伊岭公司:东克林林场分公司、阿廷河林场分公司、福民林场分公司、前卫林场分公司为农林交错区域,林海林场分公司为红松林重点保护区,是森防工作的重点火险区。
7、高保护价值森林
汤旺河公司:樟子松自然保护区、红松母树林、林海奇石景区、泉石林场天然次生林。
乌伊岭公司:林海红松林重点保护区,湿地保护区。
8、重要设施目标
县内加油站、液化气站、供变电站、沈阳军区雷达站、边防部队装备库以及居民区。
9、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执行。
二、组织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汤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本县(汤旺河林业局公司、乌伊岭林业局公司森林防灭火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扑火安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1、启动预案
发生火情后,瞭望塔第一时间向所属林业局公司森林防灭火指挥调度室报告,相关林业局公司立即组织林场分公司快扑队伍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林业局公司森安部要在10分钟内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成立前线指挥部。
2、应急组织指挥系统
扑救森林火灾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指定单位、区域执行任务。
(1)应急指挥中心系统:
由县政委 总指挥 副政委 副总指挥;林业局公司政委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林业局公司森安部长组成。
职责: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2)森林防灭火工作违规问责组:
组 长:纪委书记 监委主任
副组长:纪委常务副书记 监委副主任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由县纪委 组织部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3)前指指挥部:
总指挥:由局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汤旺河战区: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乌伊岭战区: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前指工作人员:由林业局公司人员、起火单位 、县森防指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前线指挥部是扑火一线的指挥机构,发生森林火灾时,设在起火的战区,作为火场一线火灾扑救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绝对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战区总指挥为第一时间的前线总指挥。随着火势的发展,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进行分级指挥,根据火灾的不同等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多个战区,设立分前指,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指挥部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火场通讯组
县森防指办负责通讯人员
汤旺河战区负责人:森防部负责通讯人员
乌伊岭战区负责人:森防部负责通讯人员
职责:全面掌握火场通讯情况,负责前指与各扑火队伍及指挥部的通讯联络,及时维修和排除通讯设备出现的故障,确保通讯畅通。
(5)医疗救助组
负责人:卫生健康局局长
汤旺河战区:县人民医院院长
乌伊岭战区:乌伊岭镇卫生院长
成员:由卫生、医院等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深入到火场第一线,送医送药,为伤员进行紧急救护,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
(6)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宣传部副部长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员:由宣传部门 县融媒体中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森林扑火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报道森林扑火战线上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
(7)火场向导组
成员:由汤旺河局公司和乌伊岭局公司森调队及所属林场分公司的起火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为扑火队伍承担向导工作。
(8)火场督查组
汤旺河战区:县纪委 监委 汤旺河局公司纪委
乌伊岭战区:县纪委 监委 乌伊岭局公司纪委
职责:负责火灾现场督查工作。
(9)后勤供应组
组长:政府办主任 森防指办主任
成员:由县政府办 县森防指办 汤旺河林业局公司 乌伊岭林业局公司人员组成。
职责:做好扑火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根据火场的需要,及时保障物资、油料、食品、药品的供应,并负责上级、县直机关和外援扑火队伍的备品和给养的供应。
(10)运输保障组
负责人:交通局长 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成员:由交通局 交警大队人员组成。
职责:听从指挥部指令,调配车辆,保证全县扑火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林业局公司车辆调配由所属林业局公司森安部负责。
(11)火场调查、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乌伊岭森林公安分局长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由乌伊岭森林公安分局 县公安局人员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火因调查,处置火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抓捕火犯嫌疑人,评估损失,上报县指挥部。
(12)道路桥涵及大型机械保障组
负责人:供热服务中心负责人 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人 林业局公司相关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处理扑火时不能通过的道路、桥涵的抢修,负责大型机械的保障工作。
(13)综合材料组
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 森防指办主任
成员:由县政府办 县森防指办 汤旺河公司森安部 乌伊岭公司森安部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森林火灾文字材料的编写,灾后评估上报等工作。
3、战区划分
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划分为汤旺河和乌伊岭两个战区,发生森林火灾启动预案后服从县总指挥的领导:
(1)汤旺河战区:
政委:董事长 总指挥:总经理
战区专职指挥:主管副总经理
副指挥:副总经理
战区成员:各林场分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白桦河林场分公司、二青河林场分公司、守虎山林场分公司、泉石林场分公司、育林林场分公司、团结林场分公司、日新林场分公司、石林林场分公司、东升林场分公司、高峰林场分公司、克林林场分公司、旅游公司。
(2)乌伊岭战区:
政委:董事长 总指挥:总经理
战区专职指挥:主管副总经理
副指挥:副总经理
战区成员:各林场分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移山林场分公司、林海林场分公司、上游林场分公司、美峰林场分公司、桔源林场分公司、东克林林场分公司、翠峰林场分公司、阿廷河林场分公司、永胜林场分公司、福民林场分公司、前卫林场分公司。
4、扑火兵力
全县总兵力为1822人。
汤旺县政府:423人。汤旺县森林消防大队83人;县群众扑火队240人;汤旺河镇群众扑火队30人;乌伊岭镇群众扑火队30人。汤旺河城镇消防大队20人;乌伊岭城镇消防大队20人。
汤旺河局公司:544人。森林消防专业队179人;林场分公司快速扑火队165人;群众扑火队200人。
乌伊岭局公司:855人。森林消防专业队309人;林场分公司快速扑火队136人;民兵基干营184人;林场分公司群众扑火队104人;林场分公司巡护员43人;局公司驻场干部22人;森林公安驻场干警30人;局址森林公安干警27人。
三、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
按照省统一要求,根据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把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等级划分为:绿色预警(一级火险)、蓝色预警(二级火险)、黄色预警(三级火险)、橙色预警(四级火险)、红色预警(五级火险)五个等级状态。分别进入五级工作状态、四级工作状态、三级工作状态、二级工作状态、一级工作状态,具体按照《伊春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执行。
2、分级响应
森林火警发生后,起火林场分公司第一时间向本级林业局公司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调度室报告,由火灾发生地的林场分公司先行扑救,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经林业局公司研判森林火灾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趋势,应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况启动本级预案。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的,县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1)森林火警、火灾燃烧时间1小时以上仍在蔓延,过火面积1公顷以上,尚无法扑灭的;
(2)森林火警、火灾跨林场分公司和其他施业区界1公里的;
(3)生态公益林内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
(4)对居民区造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旅游景区内的森林火警、火灾。
(6)火灾发生后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造成人员伤亡且火势仍在蔓延的森林火灾。
(8)起火点直接威胁城镇、居民居住点、重要设施、危险品仓贮、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9)其它需要县森防指直接参与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3、基本响应程序
林场分公司在发现火情后,必须立即向林业局公司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起火时间、起火地点、林相植被、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组织扑救等情况。根据火场发展趋势由林业局公司决定报县指挥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4、火灾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重要设施和居民区的安全放在首位,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下实施扑救。(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分兵合围,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保证人员和居民区安全,减少森林资源损失。(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森林火情监测
(1)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险天气时,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火情及时上报,高火险天气实行封山戒严,安排专人24小时检查巡护。(2)各单位要利用国家林火监测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局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掌握森林火情。(3)瞭望监测。了望塔和天眼系统监测设施,做到24小时观察监测本施业区,严控森林火灾的发生。
6、森林火情报告
瞭望塔发现火情应立即向森林火情发生地所属林业局公司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调度室报告,林业局公司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调度室向县森防指挥部报告。
辖区居民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当通过各种形式报警。
起火林场分公司接警后,应立即向林业局公司报告,并先行组织扑救。林业局公司森安部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森防指逐级上报。森林火灾报警电话为12119。高火险天气,各林业局公司要按照县森防指的要求,每两小时报告一次检查巡护情况。
四、灾后处置
1、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林业局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评估,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森防、应急等部门。
2、总结上报
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写出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市森防指。
五、综合保障
1、物资器材保障
全县森防投入:
县政府:消防水罐车17辆、大客车3辆(备用客车10辆、备用出租车20辆)、运兵车4辆、皮卡保障车2辆、风力灭火机20台、油锯4台(备用20台)、水泵4台(备用15台)、对讲机20部、GPS15部、帐篷230顶、睡袋160条。
汤旺河战区:指挥车3辆、吉普运兵车25辆、货车型运兵车6辆、履带式装甲运兵车1辆、轮式全地形运兵车5辆、风力灭火机300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10台、对讲机45部、GPS16部、水泵16台、灭火水枪75支、点火器32支、油锯16台、割灌机16台、组合工具21套、二号工具160把。
乌伊岭战区:指挥车4辆、扑火运兵车47辆、水灌车6辆、风力灭火机366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5台、脉冲枪2套、水泵23台、灭火水枪24支、点火器40支、油锯30台、割灌机50台、组合工具100套、二号工具100把。
2、后勤保障工作
根据火场的需要,必须及时保障物资、食品、药品供应。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制定出扑火期间车辆调动计划,保障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3、通信保障
加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配备与森林防灭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并依托和利用有线公用网,建立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相结合的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4、物资储备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森林消防储备库建设规范》和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管理的通知(国森防办〔2012〕33号)要求,建立森林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县政府及林业局公司确保森林扑火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5、紧急避险场所保障
建立紧急避险场所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目前使用情况等信息,在森林火灾扑救处置期间,可随时就近安全安置避险人员。
单 位 | 避 险 地 | 经 度 | 纬 度 | 容纳人数 |
汤旺河镇 | 中心广场 | 1293354 | 482706 | 25000 |
汤旺河镇 | 年轮广场 | 1293358 | 482632 | 25000 |
二青河林场 | 场部广场 | 1294255 | 483041 | 1000 |
石林林场 | 场部广场 | 1292340 | 482731 | 1000 |
育林林场 | 老学校西侧 | 1295656 | 483944 | 1000 |
东升林场 | 老学校 | 1291848 | 483022 | 1000 |
克林林场 | 场部西大地 | 1285955 | 484246 | 1000 |
团结林场 | 苗圃地 | 1295939 | 484427 | 1000 |
泉石林场 | 场部前大地 | 1295135 | 483911 | 1000 |
日新林场 | 西大地 | 1292633 | 483159 | 1000 |
高峰林场 | 场部前广场 | 1292102 | 485320 | 1000 |
白桦河林场 | 场部广场 | 1294542 | 482719 | 1000 |
守虎山林场 | 西大地 | 1295334 | 483602 | 1000 |
乌伊岭镇 | 东山大地 | 1292656 | 483511 | 25000 |
乌伊岭镇 | 体育场 | 1292620 | 483436 | 20000 |
乌伊岭镇 | 桔源苗圃大地 | 1292430 | 483556 | 25000 |
桔源林场 | 后山大地 | 1291623 | 484103 | 1000 |
克林林场 | 南侧大地 | 1290649 | 484315 | 1000 |
上游林场 | 场部西侧大地 | 1292456 | 484157 | 1000 |
美丰林场 | 河南大地 | 1292540 | 484752 | 1000 |
翠峰林场 | 场部西山大地 | 1294209 | 484843 | 1000 |
阿延河林场 | 场部后大地 | 1290159 | 490141 | 1000 |
福民林场 | 南山大地 | 1292630 | 485801 | 1000 |
永胜林场 | 大桥南大地 | 1293034 | 485542 | 1000 |
前卫林场 | 场部大地 | 1293444 | 490300 | 1000 |
移山林场 | 场部隔离带 | 1293210 | 484430 | 1000 |
林海林场 | 西山隔离带 | 1293839 | 484330 | 1000 |
六、预案管理
1、预案演练。县森防指办公室、各林业局公司原则上每3年按照预案内容组织一次综合实战演练,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奖励与责任。对在森林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黑龙江省关于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规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
2、预案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汤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制定与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