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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政办规〔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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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汤旺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汤旺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汤政办规〔2022〕10号

发布时间:2022-11-09 09:40来源: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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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汤旺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部门、单位,汤旺河镇、乌伊岭镇

2022年汤旺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二届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9

2022年汤旺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质增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低碳农业和生物农业,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防治大气污染、发展绿色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统筹秸秆还田、过腹转化、清洁能源等利用方式,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完善扶持政策,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秸秆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秸秆肥料、燃料、饲料的需求,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推进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资源高效利用。

2.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制约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科技和政策措施,补齐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等方面的短板,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

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全面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内生动力。

4.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不断拓宽,综合利用价值不断提升,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以实施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同步推进场地化堆沤腐熟有机肥和工厂化生产有机肥,以及畜牧养殖过腹转化等间接还田方式,发挥秸秆还田耕地保育功能,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二)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助力畜牧发展。加快秸秆揉丝、黄贮、氨化、膨化、微贮、压块、颗粒等饲料化利用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发展壮大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

    )推进原料基料化利用,实现提质增效。推动以秸秆为原料进行编织加工,生产糠醛、非木浆纸、人造板材、包装材料、降解膜、木糖醇、餐具、复合材料等产品,延伸秸秆产业链。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用于食用菌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

三、扶持政策

2022年,省级将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围绕“兼顾还田离田、做好原料保供、延伸产业链条”,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调整。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各镇、林业局公司应根据土壤和耕作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选择秸秆还田模式。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40元;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5元;玉米保护性耕作免(少)耕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作业标准另行印发)。

(二)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为保证玉米秸秆离田地块后续正常耕种,对玉米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县政府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作业措施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推进。农业农村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秸秆沼气等燃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发改负责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纤维素乙醇等燃料化利用项目谋划工作财政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结合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设任务的必要资金需求量和有关资金渠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汤旺生态环境负责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中支持秸秆转化利用。工信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自然资源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税务局负责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要安排专人,开展农业农村部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数据采集,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强化黑土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要求,加强秸秆离田作业质量监管,避免秸秆离田作业对耕地表层土壤造成损害。县政府引导各类秸秆加工利用主体、企业,做好加工前的筛土处理和筛下物的消纳利用,防止黑土流失。对秸秆离田作业含土量大造成土壤破坏的,筛下土壤存储管护和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土壤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强化支撑保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发挥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作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强化工作推进级对各镇、各林业局公司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依法依规开展督导检查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既定任务目标的要扣拨补助资金。

)强化资金监管。省级继续按照“先行预拨、据实结算”的原则,以切块形式先行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待本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周期结束后省级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据实结算。县政府做好现行相关项目支持政策的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承担本级相应支出责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提倡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罚,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附件

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各林业局公司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地方政府同等任务、同等责任,地方政府要与其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

  2.秸秆还田任务要求。各镇、林业局公司在保证完成全秸秆还田利用目标的基础上,可适当减少秸秆直接还田面积,增加秸秆间接还田利用量,确保秸秆科学还田。

抄送:伊春市农业农村局,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乌伊岭林业局

有限责任公司                   

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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