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
《汤旺县2019-2020年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现将《汤旺县2019-2020年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twxyjgl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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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2019-2020年冬春灾民
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县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保证社会稳定,根据伊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伊应急发〔2019〕52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受灾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相继受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全县各镇、社区(街道)、林场均不同程度受灾,特别是7月、8月中旬我县受多轮暴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经济造成了较大损失。据统计,截至2019年9月底,全区共4454人次不同程度受灾。
二、方法步骤
(一)制订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受灾的各镇、社区(街道)、林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的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把受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抓好灾民救助工作,根据各镇、社区(街道)、林场实际制订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落实。
(二)认真组织开展救助需求摸底调查。受灾的各镇、社区(街道)、林场要抽调力量,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逐户排查登记,切实摸清受灾困难群众家庭情况、自救能力及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因灾造成的倒房户、农作物基本绝收户和受灾农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生活困难群众纳入冬春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填写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制订冬春期间需救助人口台账,在台账基础上,将确定的政府(街道)救助对象的救助情况制成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三)确定重点,全面保障。以受灾较为严重的各镇、社区(街道)、林场作为救助的重点区域,灾民中的五保特困对象、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列为重点救助对象。
(四)加大政府救灾资金投入,确保灾民群众基本口粮。财政部门要统筹财政资金投入,以确保当前救灾资金的急需。
(五)认真解决好灾民等、靠、要等思想,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发动和帮助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尽所能解决灾民生活问题。发动群众互助互济,开展社会捐助活动。
(六)健全完善冬春救助程序和标准,规范救灾款物发放。要严格遵循受灾人员申请、社区(街道)、林场初评并公示,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公示材料拍照存档工作。
1.救助资金发放的程序
①确定救助对象。按照“户报、林场、社区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具体程序:受灾户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并无异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通过→县级应急部门审批。
②制定救助标准。县级应急部门应按照“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和“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根据统筹财政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总量,参照救助标准,结合受灾人员受灾情况、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分类救助标准。不得搞平均主义、一刀切,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现象。
③登记建档。县级应急部门要以户为单位建立救助对象台账,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及发放记录等原始材料进行及时存档备查,相关档案材料要存档备查5年以上。
④公告公示。县级应急部门应当通过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来源、数量及发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前应在单位公开栏或人员集聚地显要位置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单位名称、救助类别、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以及举报联系电话等。遇到紧急特殊情况不能在发放前公示的,事后要及时公示并说明理由。
⑤发放到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到户;灾害应急救助资金要尽量保证在应急期间发放到户,上级下拨的应急补助资金要在收到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户;上级下拨的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要在收到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户;并把补助资金额度落实到户、通知到人。
2.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补助标准:
冬春救助以口粮救助为主。口粮救助对象共分三类:一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倒塌、粮食作物绝收或严重减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二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损坏、农作物减收、因灾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为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口粮救助补助标准为:一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3—6个月;二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1—3个月;三类对象每人酌情救助口粮1—2个月。对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等家庭,给予每户1—2床(件)棉被、棉衣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求真务实。各镇、社区(街道)、林场,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深入受灾基层,扎实做好调查评估工作,要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基层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解决好灾民的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口粮。
(二)加强救灾款物管理,接到上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后,要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救灾款物是灾民的“救命钱”,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跟踪检查,保证救灾款物公平、公开、公正使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强领导,统筹协作统一,落实责任。各镇、社区(街道)、林场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促使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共同工作格局。各镇、社区(街道)、林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冬春生活安排问题作为当前救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四)落实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定期统计上报制度。2020年1月8日前,各镇、社区(街道)、林场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1月12日前,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应急管理局汇总整理上报。联系人:焦富兴、联系电话:3532562、邮箱:twxyjgl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