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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52号通告

发布日期:2021-01-02 14:54 来源:汤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做好我县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两节”期间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遵照《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50号通告》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开会。除“两会”、经济工作会议、党委全会等必须召开的重要会议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 必须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要采取灵活组织方式,提倡线上进行,可通过视频、网上、信函等形式开展。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控人数和规模,严格审批程序,报请县委审批。

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不得开展人员聚集性促销活动。

三、餐饮服务场所要严格控制接待密度,实行隔桌就餐,就餐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在收银台、卫生间等容易聚集处设置1米线;人员除就餐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餐饮堂食服务有关规定。

四、红白喜事一律从简,单场次参加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五、一律取消团拜会、茶话会、年会、同学会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不参与、不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六、不组织节日聚集性庆祝活动。确需开展的50人以上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请县委审批,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尽量不参加。

 

 

汤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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