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24 16:31
来源: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下列闲置土地已经我局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
宗地位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合同约定动工时间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原伊春市汤旺河区河北街道办事处兴安社区 | 伊春汤旺河普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1914.4 | 商业 | 2011年6月27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未动工开发满两年 | 企业自身原因 |
原伊春市汤旺河区河南街道办事处 | 伊春汤旺河古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162.82 | 商业 | 2013年1月8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未动工开发满两年 | 企业自身原因 |
汤旺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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