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悉心指导下,县市场监管局始终以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丰富执法普法内容,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法治化市场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我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和放宽商事主体住所及名称登记条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歇业、注销便利度,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群众工作创业增便利。2024年以来为36户新设立的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刻制服务,刻制印章180枚,为企业节省20880元。推行“同标准、无差别”的跨区域通办,办理“跨区域通办”企业3户。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税务注销同步办理。截至目前,汤旺县市场主体3096户,其中:企业期末户数400户,个体户期末户数2657户,农合期末户数38户。
(二)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在县政府领导下,牵头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定共制定汤旺县市场监管系统本部门任务35项,抽查各类主体134家次,均已完成任务;接收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发市场监管系统任务3项,接收汤旺县其他部门牵头发起联查任务10项,均已完成任务。汤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门制定抽查计划1个共25项,抽取市场主体64户,已全部完成,检查结果100%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压减重复和不必要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
依托“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对全县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等级分类。明确A级(信用风险低)至D级(信用风险高)四类主体,差异化设定抽查比例。针对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要严格按照黑市监规〔2024〕3号相关规定执行,抽查对象信用风险等级A、B类或者C、D类合并抽查的任务,抽查比例要取要求的中间值。如一般检查事项A类为1-3%,B类为3-5%,C类为20-50%,D类为50-100%,针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做要求等。我局共制定汤旺县市场监管系统本部门任务35项,抽查各类主体134家次;接收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发市场监管系统任务3项;接收汤旺县其他部门牵头发起联查任务10项,均已完成任务。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024年,汤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号召,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年度核心任务之一,致力于消除市场壁垒,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实施,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每月统计各成员单位的发文目录,并督促填写增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表,对增量政策审核,截至目前,汤旺县共有增量政策文件9件,深入推进“特定机构统一审”,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确保不出台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和效果,本年度会审文件7件,未发现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条款和内容。
(五)全面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我局在市局业务科室和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组织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严格查处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免收费政策,未按规定公示,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六)依法加强监管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并参与行政执法案件(卷)质量评查2次,共评查案件52件,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的内部制约机制,有效防止了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
(七)围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我局2024年共立案39件。食品安全类立案19件;价格违法1件;药品医疗器械4件;化妆品案件1件;知识产权领域12件;产品质量2件;罚没款2万余元。进一步夯实了我局依法行政基础,切实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食品安全方面。对食品生产领域、进口冷链食品、商超等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及周边、特殊食品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进行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推动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开展春节期间大型餐饮、年夜饭承办单位大检查,并按市局要求开展野生蘑菇专项检查,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检察院检查建议书进行核查,开展餐饮检查56家次。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30余份,开展培训4次。针对价格签不全等问题约谈警告15家,完善监管档案共8家生产企业、42家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档案22家,创建 ODR 企业20家。完成食品抽检共88批次,食用农产品34批次,普通预包装食品54批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2.“两品一械”安全方面。我局对辖区内2家医疗机构、23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供应商审核记录,监督企业严格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确保销售产品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检查企业运输、储存条件和相关管理记录,监督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运输、储存医疗器械产品,保障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质量安全。检查7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发现问题4个,均已解决,医疗器械检查5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没有发现问题,化妆品检查3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发现问题1个,已立案解决。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狠抓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促进企业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开展了气瓶、电梯、冬季取暖锅炉专项整治工作。依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技术保障,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定期检验工作,督促企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截至到目前,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出动执法车86辆次,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784台次,排查风险隐患13个,整改率100%,特种设备定检率100%
4.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聚焦社会关注问题,重点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燃气具等专项整治,今年来对全县4个加油站采取随机抽检,抽取成品油样品10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
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办结,积极高效的开展消费维权。截至目前,县消协高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妥善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消委会投诉信息系统作用,及时分析投诉情况,公布消费维权信息,提升消费维权形势分析研判水平,及时掌握消费维权新动态,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消协共受理投诉1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3056万元。
(九)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我局以市场监管工作为抓手,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计量日等活动契机,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组织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知识等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知法、用法,依法参与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自觉性。
二、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律法规更新快,知识更新压力大。市场监管涉及的法律法规频繁更新,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掌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执法人员面临知识更新压力大的挑战,难以及时全面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县局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全年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讲。坚持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带头研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落实年度述法要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我局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适用和解释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我局还将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是继续强化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继续开展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汤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