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按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规定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筑牢饮水安全屏障。
三、文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伊春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日期
伊春市汤旺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核心解读
该《预案》共有七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七部分。
(一)总则。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有效应对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快速、有序、高效地排除污染物,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供水短缺和危害,指导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应对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汤旺县水源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汤旺县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为位于汤旺河西南部7.0公里处的石林水库。石林水库始建于2000年5月,2003年10月完工。设计采水量982万m3/年,实际取水量109.5万m³/年,主要截取西汤旺河水,日取水量为6000吨,采用水泵抽水。坝址在西汤旺河末端,距汤旺县中心苗圃500米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28°51′5″~130°8′10″,北纬48°22′18′7″~48°48′30″。拦河坝以上控制流域面积521平方公里,年来水量4340万m3,最大坝长282.5米,最大坝高15.8米。海拔355~479米。沿西汤旺河两岸发育,有高漫滩区和一级阶地区,均沿河谷呈狭长条状分布。高漫滩区由河流冲击堆积形成,一级阶地以坡洪积堆积为主。一级阶地的两侧为低山区。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汤旺县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汤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汤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工作组组成。各水源地管理单位成立应急指挥部,并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
(四)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等各相关部门要开展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收集和传递我县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地域范围为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环境应急办。县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必要时,及时组织专家研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
(五)后期工作。结合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以源头管控为目的,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的主要风险源加强监控,全过程监控水源地风险物质产生至排放的各关键环节。
(六)应急保障。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大力发展视频远程传输技术,保障通信畅通。同时,提供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
(七)附则。
原文链接:/zfxxgk/zc/tzbg/2022/06/31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