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无人售票公交车运价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无人售票公交车运价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内容,推动县域内公共交通行业透明化、规范化,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公共交通服务市场环境,现对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汤旺县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满足居民出行需求,规范无人售票公交车运价管理,特制定本运价标准。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汤旺县实际情况,履行法定定价程序。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定价结构和标准
1.G1 线路(汤旺河镇至乌伊岭镇):4.00元/人次。
2.G2 线路(汤旺县内环线路):1.00元/人次。
3.G3 线路(汤旺县外环线路):1.00元/人次。
(二)优惠政策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军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残疾人、持优待证退役军人及“三属”、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同时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优惠乘车政策。
原文链接:https://www.yctwx.gov.cn/twxrmzf/c101258/202509/408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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