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人民政府
关于制定无人售票公交车运价标准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部门、单位,汤旺河镇、乌伊岭镇:
为促进我县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定价程序,经汤旺县无人售票公交车价格听证会通过,确定汤旺县辖区公交车运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价结构和标准
(一)G1线路无人售票车路线为汤旺河镇至乌伊岭镇,定价为4.00元/人次。
(二)G2线路无人售票车路线为汤旺县内环线路,定价为1.00元/人次。
(三)G3线路无人售票车路线为汤旺县外环线路,定价为1.00元/人次。
二、无人售票公交车行为管理
汤旺县顺通公交有限公司应当遵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有关服务标准、规范、要求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汤旺县有关部门应强化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指导。
三、优惠政策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军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残疾人、持优待证退役军人及“三属”、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优惠乘车政策。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汤旺县辖区内无人售票公交车。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汤旺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政策解读:https://www.yctwx.gov.cn/twxrmzf/c101256/202509/4088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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